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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34个断面水质全达标

发布时间:2016-07-22 来源:中国环境报 浏览次数:0

为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,确保各项措施落地实处,宜春市政府近日正式印发《宜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
《方案》明确,到2020年,全市10个纳入国家考核和省级考核的断面水质优良(达到或优于Ⅲ类)比例均达到100%;所有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%;完成省政府规定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;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。同时,结合宜春实际,增加24个断面作为市级考核断面,到2020年,全市34个考核断面综合水质达标率总体达到100%。

《方案》要求,要从狠抓工业企业污染治理、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、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、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、调整产业结构、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、深化重点流域污染整治、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等重点任务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。同时,通过强化科技支撑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、严格环境执法监管、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等保障措施,确保各项水污染防治任务顺利实施。污水处理

《方案》强调,各地方政府是实施工作方案的主体,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。市政府将对各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,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,将约谈相关政府或部门负责人。对因工作不力、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,及干预、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,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。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,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,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,将视情节轻重,依法依规进行处理,并实施终身责任追究。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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