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6-06-15 来源:人民网四川站 浏览次数:0次
人民网成都6月15日电(任重)记者近日从成都环保局获悉,崇州市一工厂老板何克云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,擅自在崇州某村经营崇阳蜀兴包装厂,该厂因收购加工和销售废旧化工桶,并将未经处理的残留物质通过暗沟直接排放到附近沟渠,造成水质有毒有害物质严重超标,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环境。目前,崇州市人民法院已对何克云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判处有期徒刑两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两万元。
记者了解到,2015年10月,成都市环保局对何克云开设的非法清洗化工桶窝点进行查处,现场查扣和堆放在厂内的化工桶6586个。同时,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还对该厂旁边的河道进行水样采样监测,监测结果为排口对应河道水质中石油类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乙苯等浓度均超过排污口上游。
据了解,何克云违反国家规定,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验许可证的情况下,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,且将有害有毒物质的清洗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沟渠,严重污染环境,已构成污染环境罪。案发后,由于何克云自动投案,自愿认罪,且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,当地法院予以从轻处罚,判处有期徒刑两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两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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